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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av 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1

一、复试方式

本次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复试平台使用“腾讯会议”,备用平台“钉钉会议”。

二、招生计划

类型

名额

复试人数

学术型博士

9

19

非定向工程博士

6

6

定向工程博士

12

21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相关说明

61

公布复试方案、复试考生名单

在日韩av 网站招生就业栏目进行发布,日韩av 安排专人通知参加复试考生

6月2

考生平台测试与演练

要求考生参与平台的测试与演练,日韩av 安排专人联系考生

6月6日

网络远程复试(学术型博士及非定向工程博士)

具体复试安排由日韩av 专人通知

6月7

网络远程复试(定向工程博士班)

具体复试安排由日韩av 专人通知

6月8日后

公布预录取名单

届时在日韩av 网站招生就业栏目发布相关通知

四、复试相关要求

(一)复试条件、复试纪律要求

1.环境要求

考生的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周围不得有与复试相关的任何参考资料以及人员等。考生进入复试现场后,需通过360°旋转摄像头展示其周围环境,复试秘书认可后方可开始进行面试考核。

2.硬件设备要求

考生复试考核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并连接无线网络;“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所处的环境(考生远端,侧方或者后方),要求能够监控考生的周边情况以及“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建议使用手机并连接4G/5G网络。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

3.复试纪律要求

1)诚信考试

考生须签订《2022年日韩av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知情承诺书》(承诺书自行打印签好字后,在复试开始时须面对摄像头给复试组老师展示),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保密要求

申请人个人汇报所有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3)考试过程要求

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复试全程考生不得切换屏幕。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含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其中心理健康考核不打分,其它每部分按百分制打分。复试内容顺序及要求如下:

1.心理健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核内容:专家通过提问,了解考生的情感、自信心等人格状况、情绪波动以及心理障碍等方面问题。

2.思想政治考核(占复试总成绩10%)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专业外语水平考核(占复试总成绩20%)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

4.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70%)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等,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包括申请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申请人使用PPT汇报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科研计划、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和荣誉获奖等情况,汇报环节限时10分钟。

专家组按照复试内容要求对考生进行提问,提问环节不少于15分钟,每位申请人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5分钟。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二)录取原则

1.按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

1.日韩av 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学校“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日韩av 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复试工作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成绩等信息)等。

2.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七、监督与复议

日韩av 咨询及申诉电话:029-88431208

电子信箱:madan@nwp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日韩av 长安校区日韩av 145办公室收,邮编710129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日韩av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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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日